国统股份: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0-12-26
国统股份
议案四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
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 依法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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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
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 第五条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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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事项。 担保事项。
第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
第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应
3 之后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当在2 个月内召开。
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
形时,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
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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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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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视为出席。 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
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以
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及表决程序。
5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网络投票方式中交易所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 会召开日的交易所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6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主持。
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同一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同一表
7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8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
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
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
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
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 投票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
过。 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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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投票
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 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
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 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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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
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
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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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
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 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 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
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 年。 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 年。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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