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0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12:00(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由副
董事长孙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62,896,203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股的33.8437%。其中持股5%
以下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757,083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股的3.6359%;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428,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5,467,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18%。
(3)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视
频方式参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2,5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54%;反对 114,5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4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2,576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3054%;反对 114,5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1.69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数额 56,139,120 股,为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769,0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9%;反对 127,1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29,976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1189%;反对 127,1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1.88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69,0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9%;反对127,1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69,0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9%;反对127,1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69,0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9%;反对127,1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竞蓬先生、程俊鸽女士出席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