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5
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全体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的形式,对会议议
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财务、经营决策、依法
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和行为进行了认真监察和监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现场会议 1 次,通讯表决会议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二)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新疆
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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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
(四)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
(六)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相关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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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
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履职过程中有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等,公司
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并对
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和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和存储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生损害部
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程
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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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
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
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
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
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
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八)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
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
同时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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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沈海涛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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