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3
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并提供连带
保证责任的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
需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鸿杰先生、
姜少波先生、孙文生先生、杭宇女士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下
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事项。
独立董事:
谷秀娟 马 洁 董一鸣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