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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27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12:00(星期二)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
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 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2021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3日,每日10: 00-13: 00、15:
 00-17: 00。
      (二)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
 司 (邮编:831407)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9月1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
 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
 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
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

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21年9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

(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