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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有效开展工作, 对公司生产经
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 2021 年
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现场会议 1 次,通讯
表决会议 3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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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积
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认真执行公司制度,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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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
对外部财务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审核、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
度较为完善、财务运作合法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和存储情况
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未
发生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也
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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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
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八)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经营发展规划、项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
况下拟订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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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规范决策和监督制衡作用,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检查
公司财务情况,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为进行监督,加强对公司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
项的监督。同时持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
履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监
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沈海涛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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