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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3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1.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5,843,2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858,432.2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
的。
    3.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843,2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郭静 姜丽丽
咨询电话(传真): 0991-3325685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