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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6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00(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2 月2 日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12 月 2 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文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 57,526,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 30.9541%。
其中中小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87,056 股,占公司总股
本 185,843,228 股的 0.746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428,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9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3%。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海源管业有限
公司 85.7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20,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81,6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107%;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3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20,7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6%;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1,6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07%;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8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胡娇女士出席了本次
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
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