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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0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规定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设董事 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4 名,设董事
长 1 人。                            长 1 人。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份的事项;
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事项;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师和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计师和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