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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8-0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城
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
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现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我们认为,工业
科技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主要
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企业经营活动。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其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促进自身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工业
科技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亚娜、徐淑萍、孔令刚、於恒强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