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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1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005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0 日的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 座十四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毅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5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78,305,2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088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78,270,2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08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5,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8,8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9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73,86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5,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299,36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
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02,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7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430%;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