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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肥城建拟
以自有资金为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概况
    (一)财务资助概述
    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实业”)系公司参股公司
之参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投资”)和合
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投资”)系华侨城实业股东,分别持
有其 51%和 49%股权,公司持有华兴投资 20.4082%股权。
    华侨城实业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摘得合肥市空港国际小镇二期 4 幅地块(合
计 913 亩),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实业支付上述地块土地款及后续建设
开发资金。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奇梅先生为华侨城实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此项交易尚须获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开发
    4、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财务资助利率:4.75%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
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 508 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9 年 6 月 20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袁静平
    7、经营范围:新型城镇化投资及开发运营;产业园区开发、招商及运营;
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运营;一级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项目的
投资与开发;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学校、会展项目
的投资及开发、招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5,013,849,344.26

               净资产                  2,994,811,289.27
            营业收入                       31,173.97

               净利润                    -9,187,119.15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通关
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 608 室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注册资本:49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472,349,883.04

            净资产                     1,029,550,127.63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993,012.51
    华兴投资控股股东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
兴投资系公司关联方。
    (二)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8 号前海颐大厦万豪酒店 2F
    法定代表人:谢梅
    注册资本:400,000 万港币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等;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
下列服务:1、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2、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
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文化旅游设施及体育设施的投资、管理;(四)为产业园区提供管理服务;
(五)自有物业租赁;(六)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
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七)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
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908,608,875.67

             净资产                        1,903,559,171.19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875,632.10
    港华投资控股股东系荣添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国务院国资委,港华
投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华侨城实业的重大事项需
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华侨城实业
进行工程、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华侨城实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
目开发,以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
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其它股东方均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
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加快开发进度,且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华侨城实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的
开发,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华侨城实业的其它股东
也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
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
外财务资助事项。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
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89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17%。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占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9%。
    十、备查文件
    1、合肥城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合肥城建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