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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0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 2020 年 3 月 1 日发布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                                   让。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
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 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
续交易。                               易。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
露。                                   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依照前款规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投票行为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限制。                               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每届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     (一)每届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
提名。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 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
股东有权联合提名董事候选人。         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董事
(二)每届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     候选人;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提名。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 股份总额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
股东有权联合提名监事候选人。由职工 董事候选人。
代表出任监事的,其候选人由公司职工 (二)每届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
民主推荐产生。                       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
(三)董事会在提名董事、监事会在提名 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由职
监事时,应尽可能征求股东的意见。     工代表出任监事的,其候选人由公司职
                                     工民主推荐产生。
                                     (三)董事会在提名董事、监事会在提名
                                     监事时,应尽可能征求股东的意见。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