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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合肥城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2-05-2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2)承义法字第 00094 号


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杨军律师

(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20 人,代表股份 480,054,1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09%,均为截止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477,698,95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355,1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 0.293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

没有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对《关于 2022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

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为: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9,855,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87%;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6,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60%;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9,855,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87%;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6,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60%;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9,855,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87%;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6,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60%;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55,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87%;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6,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60%;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79,855,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87%;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6,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60%;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15,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3%;反对 238,4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16,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777%;反对

238,40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55,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87%;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6,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60%;反对

198,40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297,1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1%;反对 199,900 股;弃权 0 股;回避 296,557,056 股。其中,中小

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5,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5124%;反对 199,900 股;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082,5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76%;反对 971,609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383,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460%;反对

971,609 股;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14,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0%;反对 239,9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15,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140%;反对

239,900 股;弃权 0 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54,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84%;反对 199,900 股;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155,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124%;反对

199,900 股;弃权 0 股。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