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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10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
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参加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
出让活动,通过竞拍方式竞得南京市 NO.2022G05 号地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二)》,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徽珀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珀地产”),主要开展南京市 NO.2022G05 地块
的开发和建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二)》,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徽珀地产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南京市棠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棠悦”),共同合作开发建设南京市 NO.2022G05 号地块。徽珀地产注册
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持有 50%股权,南京棠悦持有 50%股权。
    由于南京市 NO.2022G05 地块项目投资所需金额较大,徽珀地产进行了开发
贷融资,目前已取得银团(中国建设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国银行南京玄武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建邺支行)14.50 亿元授信额度。根据银团授信批复条件,本
次开发贷融资担保方式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率不超过 70%;在项目进入销售
期后,根据企业销售进度逐个解押销售楼栋所对应的地块,土地价值不能覆盖的
部分由徽珀地产股权质押,质押率不超过 70%。鉴于项目即将预售,楼栋所对应
的地块需要解押,故需要追加股权质押,公司和南京棠悦将同比例提供股权质押。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徽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 32 号 D2 北 1822-734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亮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744,471,270.65
            净资产                       99,495,762.17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504,237.83
    三、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债务人:南京徽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质押物: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徽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50%股权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柒亿贰仟伍佰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是由于项目预售导致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不足,需追加股权质
押,徽珀地产股东将同比例进行股权质押。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
偿债能力,本次股权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徽珀地产 50%的股权作为质押,系为了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保
证项目的顺序推进,徽珀地产股东南京棠悦同比例进行股权质押。本次质押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质押
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