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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立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2-04-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科技”、“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
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259,0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9,999,983.38 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
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8,0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961,999,983.38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07,547.1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9,292,436.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27 号《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
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资金额
                                                     额
                                                             浙江大立科技   杭州市滨
 1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     9,374.14    9,374.14
                                                             股份有限公司   江区
        年产 30 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                           浙江大立科技   杭州市滨
 2                                   22,650.49   22,650.49
            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江区
                                                             北京航宇智通   北京市丰
                                                             技术有限公司   台区
 3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14,521.42   14,521.42
                                                             浙江大立科技   杭州市滨
                                                             股份有限公司   江区
                                                             浙江大立科技   杭州市滨
 4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5,753.95   25,753.95
                                                             股份有限公司   江区
                                                             浙江大立科技   杭州市滨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700.00   24,7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江区
               合计                  97,000.00   97,000.00        —           —


     本次拟增加的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新增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光电吊舱开发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39 号
及产业化项目
                                       新增后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光电吊舱开发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产业化项目                                      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除本次增加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外,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增加的“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前期竞得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杭州市滨江区杭政工出【2022】2 号地块,有利于优化资源配
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四、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
质性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能更好保障投资实施及资金使用安全,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具有积
极建设意义。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
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和安全。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之岳                 胡伊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