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科技”、“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259,0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9,999,983.38 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
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8,0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961,999,983.38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07,547.1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9,292,436.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27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净额
投入金额
1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 9,374.14 9,374.14 9,374.14
年产 30 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
2 22,650.49 22,650.49 22,650.49
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3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14,521.42 14,521.42 13,450.66
4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5,753.95 25,753.95 25,753.95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700.00 24,700.00 24,700.00
合计 97,000.00 97,000.00 95,929.2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3,784.98 万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13.7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34,457.96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
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规划
进度,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
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 7,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
的安排与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
求,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
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12个月。按最近一期(2023年3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信受权公
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为3.65%的假设,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人民币365万元。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规划,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处
于闲置状态。因此,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
目的建设。公司承诺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及时归还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
前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同时,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过去十
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运
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
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及子公司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之岳 胡伊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