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4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7-020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 624 号工
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6 年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为 1,477,286,407.8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181,533,765.70 元,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547,485,824 股为基数,实现每股收益 0.34 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摘要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 181,533,765.70 元,提取 10%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 979,980,226.55 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 2016 年度盈利情况,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 547,485,824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 27,374,291.20 元。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
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黄作庆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本项授权有效期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4月13日在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厂会
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
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
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