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17-06-06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7-033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天宝股份”)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 14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根据关注函要求,本公司及相关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回
复如下:
截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你公司股份为 12,011.2 万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 21.94%,其中质押 12,011.2 万
股,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的 100%。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你公司股份
10,032.8 万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 18.33%,其中质押 9,749.72 万股,占其持有
你公司股份的 97.2%。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
并做出书面说明:
一、上述股东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融资款项的主要用途和预计解除质押日
期,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平仓风
质押股数 预计质押到
股东名称 质权人 用途 险及针对平仓风
(万股) 期日
险拟采取措施
大连承运投资 不存在平仓风险;
1,040 2024-12-27
集团有限公司 本股份质押用于
国家开发银行 用于天宝股份
天宝股份融资且
大连承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质押担保
1,360 2028-5-19 为“股权+其他担
集团有限公司
保”,未设平仓线
不存在平仓风险;
如出现平仓风险,
大连承运投资 国泰君安证券 用于承运投资
329 2017-9-8 承运投资将及时
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股份、现金或
提前还款
大连承运投资
2,404 2017-9-4 不存在平仓风险;
集团有限公司
如出现平仓风险,
大连承运投资 东莞证券股份 用于承运投资
578.2 2017-9-27 承运投资将及时
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股份、现金或
大连承运投资
600 2017-11-7 提前还款
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承运投资 本股份质押用于
2,100 2019-3-8
集团有限公司 天宝股份融资,融
资质押率较低,无
中国进出口银 用于天宝股份
平仓风险;
行 融资质押担保
大连承运投资 如出现风险,上市
2,500 2019-4-25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将及时补充
其他抵押物或提
前还款
大连承运投资 中国进出口银 用于天宝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已
1,100 2017-5-10
集团有限公司 行 融资质押担保 解除质押
不存在平仓风险;
本股份质押用于
国家开发银行 用于天宝股份
黄作庆 1,600 2024-12-27 上市公司融资且
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质押担保
为“股权+其他担
保”,未设平仓线
不存在平仓风险;
如出现平仓风险,
国泰君安证券
黄作庆 849.72 2017-9-8 用于个人融资 黄作庆先生将及
股份有限公司
时补充股份、现金
或提前还款
不存在平仓风险;
如出现平仓风险,
黄作庆先生将及
2017-10-24 东莞证券股份 时补充股份、现金
黄作庆 3,600 用于个人融资
2017-10-26 有限公司 或提前还款
(截至公告日已
解除质押 610 万
股)
不存在平仓风险;
弘坤资产管理
如出现平仓风险,
黄作庆 3,700 2018-4-7 (上海)有限 质押担保融资
将及时补充股份、
公司
现金或提前还款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
持有本公司 12,011.2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94%,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
计被质押股份为 10,911.2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9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90.84%。黄作庆先生持有本公司 10,032.796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33%,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为 9,789.466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7.8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7.57%。
3、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先生所质押股份均不存在
平仓风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除上述质押股份外,上述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
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除上述质押股份外,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先生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同时,承运投资及黄作庆先生承诺质押的股
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
制措施;
公司回复: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涵盖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建立之后得到了有
效的贯彻执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保
证了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运营有章可循,对防范经营风险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
本公司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
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依赖关系。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四、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公司回复: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
行为,没有超越股东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损
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以及财务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均独立自主承担经营管理风险和责任。
特此说明。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