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宝食品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8-014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 天宝食品公司获准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363,6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1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4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 16,000,000.00 元后,共计人民币 583,999,400.00 元。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分别划入天宝食品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 银行大连市分行的人民币账户(银行帐号:3400203129300109876)383,999,400.00 元;在华夏银行大连市分行的人民币账户(银行帐号:5134200001819100148509) 200,000,000.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1,000,192.9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999,207.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1 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 1053 号《验资报告》。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特定对象深圳前海天宝秋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宝秋石”)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758,624 股,发行价格为 7.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24.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12,000,000.00 元 后 , 共 计 人 民 币 588,000,024.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1,126,474.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86,873,549.1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到账,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 25010003 号《验 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748 号)的批复,公 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5,100,000 元,票面利率为 7%,本次债券期限 3 年,附 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起息日为 2017 年 3 月 9 日。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 201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27,235,718.38 元,201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8,216,028.73 元,201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60.00 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45,452,107.11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41,148,096.90 元, 2 其中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600,804.01 元。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86,053,733.68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6,053,733.6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886,489.79 元,其中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6,674.29 元。 (3)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公 司 2017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85,101,200.00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85,101,2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75,235.63 元,其中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6,435.6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华夏 银行大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6 年 2 月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与长 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2017 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也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3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利息收入净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金额 额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 3400203129300109876 38,399.94 251.71 34,548.48 4,103.17 华夏银行大连市分行 5134200001819100148509 20,000.00 8.37 19,996.73 11.64 平安银行大连分行 11014958721004 40,000.00 2.48 39,917.49 84.99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 75010154700012065 18,800.00 4.19 18,800.53 3.66 平安银行大连市分行 15000075194317 48,510.00 7.64 48,510.12 7.52 合计 165,709.94 274.39 161,773.35 4,210.98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85,101,200.00 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参见附 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是否 达到 可行 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预定 本报告期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达到 可使 实现的效 否发 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预计 用状 益 生重 部分 (2)/(1) 效益 态日 大变 变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3 新增二期冰淇淋加 年 06 否 37,400 37,400 0 33,908.48 90.66% -314.27 否 否 工车间项目 月 30 日 2012 新增四期水产品加 年 03 否 20,899.92 20,899.92 0 20,636.73 98.74% 3,580.35 是 否 工项目 月 30 日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否 58,687.35 58,687.35 0 58,605.37 99.86% -- -- 是 否 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510 48,510 48,510.12 48,510.12 100.00% --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5,497.27 165,497.27 48,510.12 161,660.70 -- -- 3,266.08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165,497.27 165,497.27 48,510.12 161,660.70 -- -- 3,266.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2017 年新增四期水产品加工项目达到预期效益,而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原因为: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虽然本年冰淇淋收入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但因新增二期冰淇淋项目产能未达预期、同时 2017 年度未实现冰 原因(分具体项目)淇淋出口美国销售,故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不适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由于大连市普湾新区整体规划:公司原计划建设地区大连市普湾新区石河镇北海村域为非工业区,因此公司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变更此项目实施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实施地点现变更为大连市金州新区华家街道李家沟村(公司自 有土地)。 拟变更的土地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华家街道李沟村鹤大线南侧、柳姜线西侧 1-1 地块,土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 50 年,用地面积约为 166666 平方米。详见 2011 年 8 月 5 日《证券 5 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对截止 2011 年 7 月 2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为 5,257.77 万元的 投资全部进行置换,对此事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利安达专字[2011]第 1463 号) 况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公司对截至 2016 年 2 月 1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为 17,145.9162 万元的 投资全部进行置换,对此事项广发证券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25010001 号) 适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过 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2011 年 8 月 5 日至 2012 年 2 月 4 日)。 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 项意见》。该款项已于 2012 年 2 月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