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食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0
证券简称:天宝食品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8-067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30 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 624 号
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18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等报酬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
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在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
厂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指
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
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