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食品: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简称:天宝食品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9-045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会议 3 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玫女士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经过举手表决,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摘要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
际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8 年度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165,238,051.4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分配 2017 年度
现金分红,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94,595,277.01 元。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业绩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
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评价了公司 2018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识别和描述,并提出了
整改计划。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但存在部
分控制环节执行不到位,内部监督有疏忽的情形。公司需及时修订已发现缺陷的
相关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要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
各环节的检查监督。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未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
并监督董事会、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