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9)第 210ZA5134 号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食品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天宝食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 的基础上对天宝食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天宝食品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宝食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宝食品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 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彦军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 天宝食品公司获准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363,6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4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6,000,000.00 元后,共计人民币 583,999,400.00 元。另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999,207.0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利安 达验字[2011]第 1053 号《验资报告》。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1 向特定对象深圳前海天宝秋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宝秋石”)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758,624 股,每股发行价为 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600,000,02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6,873,549.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 25010003 号《验资报告》。 (3)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748 号)的批复, 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485,100,000 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545,452,107.11 元。 本公司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 40,508,781.89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5,960,889.00 元(包括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 项目 1,961,489.00 元),募集资金余额 670,021.58 元(全部为专户存款利息净 收入)。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586,053,733.68 元。 本公司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586,053,933.68 元,募集资金余额 888,990.81 元(包括活期存款利 息净收入 69,375.31 元)。 (3)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 使用 485,101,200.00 元。 本公司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零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485,101,200.00 元(包括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 12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 75,466.73 元(全部为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华夏 银行大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6 年 2 月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2017 年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也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 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金 利息收入 已使用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额 净额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 3400203129300109876 38,399.94 254.75 38,599.36 55.33 分行 华夏银行大连市分行 5134200001819100148509 20,000.00 8.40 19,996.73 11.67 平安银行大连分行 11014958721004 40,000.00 2.74 39,917.49 85.25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 75010154700012065 18,800.00 4.20 18,800.55 3.65 3 初始存放金 利息收入 已使用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额 净额 金额 平安银行大连市分行 15000075194317 48,510.00 7.67 48,510.12 7.55 合 计 165,709.94 277.76 165,824.25 163.45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0,508,981.89 元,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4 5 附件: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999.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0.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5,711.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本年度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更) (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增二期冰淇淋加 否 37,400.00 37,400.00 3,861.30 37,769.78 100.99 2013 年 6 月 30 日 -462.58 否 否 工车间项目 2、新增四期水产品加 否 20,899.92 20,899.92 189.58 20,826.31 99.65 2012 年 3 月 30 日 626.06 否 否 工项目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否 58,687.35 58,687.35 0.02 58,605.39 99.86 是 否 充流动资金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510.00 48,510.00 48,510.12 10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5,497.27 165,497.27 4,050.90 165,711.60 163.4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65,497.27 165,497.27 4,050.90 165,711.60 163.48 2018 年新增四期水产品加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原因为:因市场等因素影响,水产品销量产量减少,故收入减少成本增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加,以及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而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原因为:为积极推进新厂区 尽快投产,将原投入老厂区使用的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设备搬迁回新厂区安装调试,故公司冰淇淋产能产量减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由于大连市普湾新区整体规划:公司原计划建设地区大连市普湾新区石河镇北海村域为非工业区,因此公司变更此项目实 施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实施地点现变更为大连市金州新区华家街道李家沟村(公司自有土地)。 拟变更的土地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于大连市金州新区华家街道李沟村鹤大线南侧、柳姜线西侧 1-1 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 50 年,用地面积约为 166666 平方米。详见 2011 年 8 月 5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对截止 2011 年 7 月 2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为 5,257.77 万元的投资全部进行置换,对此 事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 1463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 2016 年 2 月 1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为 17,145.9162 万元的投资全部进行置换,对此事项 广发证券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25010001 号)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2011 年 8 月 5 日至 2012 年 2 月 4 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该款项已于 2012 年 2 月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