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天宝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20-071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叶华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总数为 11 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45,387,7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66,480,153 股的 18.9682%。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 1 名股东,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 144,357,36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8338%。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0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030,4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0.1344%。 3、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030,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44%。其中: 出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30,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0.134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叶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聘 请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于婷婷、侯丹妮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381,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77%; 反对 7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57%;弃权 227,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95%;反对 778,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5823%;弃权 2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9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381,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77%; 反对 7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57%;弃权 227,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95%;反对 778,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5823%;弃权 2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9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357,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4%; 反对 80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20%;弃权 227,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反对 802,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824%;弃权 2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9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4,357,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4%; 反对 80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20%;弃权 227,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反对 802,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824%;弃权 2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9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357,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4%; 反对 7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12%;弃权 257,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反对 772,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515%;弃权 2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291%。 本议案审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357,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4%; 反对 1,0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8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反对 1,030,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于婷婷、侯丹妮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