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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3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听取了相关说明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将要审议的以下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方法为依
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在关联方任
职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
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炳玉、陈嘉、朱霖
                                                   日期: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