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福晶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部委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2
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2022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公司法》、《上市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现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交董事会审议,在基本年薪的基础上,结合明确的业绩和指标考核确定2022年度
高管薪酬,符合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我们同意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发放。
    三、关于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报
告期内,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往年为公司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准则,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上述事项
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与某一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
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在关联方任职的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
情况并能有效体现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陈炳玉、陈嘉、朱霖
                                                日期: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