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2018 年
1 月 28 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900 号),要求我公司就
公告的筹划重大事项及终止筹划情况进行核查和说明。公司收到
《问询函》后,对问询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公司 2018 年度筹
划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属于汽
车电子行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与交易所专管员沟
通,该事项虽然尚未达到应停牌并披露的程度,建议公司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筹划达到一定实质阶
段后,公司转入公告停牌阶段或公告终止筹划。现结合《问询函》
具体问询内容答复如下:
1、你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原因及对你
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答: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原因,系公司与交易
对方经多次磋商和努力后,就筹划重大事项的交易方式、标的估
值等关键因素仍未能完全达成一致,不具备进一步推动筹划重大
事项的条件,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筹
划本次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各项主营业务均正常开展,且本次筹划重大事项未
进入实质阶段,因此终止筹划后对我公司未来经营不会产生较大
影响。
2、你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具体决策过程,包
括决策参与人、决策时间、决策内容等,以及你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和推进本次交易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答:公司本次筹划重大事项,一直处于初期筹划及与交易对
方协商和沟通的阶段,尚未达到签订框架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书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的阶段。因此,根据公
司管理制度的要求,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启明公司党委
会会议(2018 年第 37 期)及总经理办公会会议(2018 年第 17
期)。参与决策人员 3 人,包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总经理张
华;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刘殿伟;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并时任监事杨晖。在决策过程中,项目经办人员对公司拟终止筹
划重大事项向公司党委会及领导班子进行了汇报,公司党委会及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同意终止筹划该项目。
在决策和推进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做到
了勤勉尽责,有效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3、请你公司对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
说明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否充分披露本次交易的终止风险。
答:经全面自查公司对于本次筹划交易的信息披露材料,公
司筹划的重大事项虽未达到应披露的程度,经与交易所专管员沟
通,按照交易的进展公告类别每 10 个交易日进行持续公告。在
每次公告中,公司均向投资者提示筹划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公司无其他应说明事项。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