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刘衍珩)2019-04-04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述职报告(刘衍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
通讯会议 7 次。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8 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9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2 次,出席以通讯形式召开的董事会 7 次。报告期内,公
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经审阅相关材料,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对于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关于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3、对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司 2017 年度报
告及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23 日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通知,发表了对公司总
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5、对于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关于
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对外担保、增加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对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关于推荐董事候
选人、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7、对于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增加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18 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进行相应指导,全年保证必要的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3、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
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度审计工作
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沟通,确保年报能够按时准确的披露。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能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
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
达到三分之二,并分别担任三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
会主席,报告期内对公司选举董事长、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2019 年我们将充分发挥好专
门委员会在公司运作中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yhliu@jlu.edu.cn
在 2019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
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
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衍珩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