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30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
关规定,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启明菱电作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收购其他
股东股权,体现了公司对智慧汽车及智能网联业务的信心。收购完成
后,能够加强公司对启明菱电的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基础,
通过谈判降低了收购价格,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的情况。
上述意见,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衍珩、于福、赵岩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