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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4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
    1、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李
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2、经审阅李丹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
的职位。
    上述事项中辞职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推荐李丹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变更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
    1、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
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公司变更2020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
    2、同意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变更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事项,并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本次拟聘任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4、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上事项,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衍珩、于福、赵岩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