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3-09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岩先生作为征集人拟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
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岩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
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未有擅自发
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
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
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证券代码:002232
法定代表人:郭永锋(陶晖代为履职)
董事会秘书:安威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电话:0431-89603547
联系传真:0431-89603547
电子邮件:ir_qm@faw.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审议《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05)。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岩先生,基本情
况如下:
赵岩,男,43 岁,中共党员,吉林大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方
向)管理学学士,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博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
(CPA Canada),高级纳税筹划师,吉林省会计学会高级专家,吉林省
首批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2008 年 5 月起任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
任,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兼任美国丹佛大学访问学者,2018 年 3
月兼任加拿大 Cape Breton University 商学院 BMBA 客座教授,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至
今。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
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
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启明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启
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
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3 日期间(每日上午 9:
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
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经营控制部提交本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经营控制
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
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
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
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
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
收到时间以公司经营控制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周远帆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电话:0431-89603547
公司传真:0431-8960354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
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鉴证的律师事务
所鉴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示的文件进行形式
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
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
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
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公司推荐和鼓励股东采取网
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股东大会。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赵岩
2021 年 3 月 9 日
附件: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
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
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岩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1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
3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
4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
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我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