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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信息: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4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软件园A座
22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2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               √
                 人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               √
                 的议案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以外的股东)。
    议案1、2涉及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的事项,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
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6.登记地点:公司资本运营&合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
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2”,投票简称为“启
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2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提名董              √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              √
                候选人的议案
     注:议案1-2为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