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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信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0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及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

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召

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并于2021年10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7)。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1年10月25日15:00在长春市净月区百合街启

明软件园A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门欣先生亲

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

代表股份200,261,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178%,其

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

199,920,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4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40,9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

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共

8人,代表股份1,407,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5%。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吉林功承律

师事务所郝志新、于跃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

果为:赞成199,95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8%;

反对3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9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7.9076%;反对3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924%;弃权0股。

    详细内容见于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议案二、《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表

决结果为:赞成199,95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弃权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表决结果

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9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7.9076%;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3%;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01%。

    马馨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

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议案三、《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表

决结果为:赞成199,95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弃权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表决结果

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9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7.9076%;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3%;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01%。

    徐晶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

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

成198,884,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3%;反对

1,207,2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8%;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318%;反对1,207,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881%;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详细内容见于2021年10月9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启明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