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6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
关规定,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
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真实情况,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化管
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银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
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
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上述意见,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衍珩、于福、赵岩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