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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信息: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2-06-14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等情况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总股本
  408,548,4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 20,427,422.75 元,剩余金额
  转入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2022 年度不送红股,
  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
  2022-019)。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实施期间,公司股本
  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
  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
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总股本 408,548,4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将于2021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3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08*****398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8日,至
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
       咨询联系人:安威、洪小矢
       咨询电话:0431-89603547
       咨询邮箱:ir_qm@faw.com.cn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启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启明信息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