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15:0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
其中董事曲红梅女士、赵溪女士书面委托董事长许万才先生代为出席
并表决。公司董事长许万才先生亲自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陈清华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陈清华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服务中心,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陈清华先生简历如下:
陈清华,男,1972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工业大学商学院审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
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
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年12月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奔腾事业本部财务控制部副部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控制部副部长)。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任长春汽车检测中心副总
经理,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检测试验
院副院长兼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清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陈清华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
求。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杜阿卫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决定聘任
杜阿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期一年。现杜阿卫先生任期届
满,根据考核结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续聘杜阿卫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管研发中心,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
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杜阿卫先生简历如下:
杜阿卫,男,1979年10月出生,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7年11
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数据产品业务部项目管理高级专家;2019年4月
至2020年3月任公司智慧城市运营部临时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1年
6月任公司智能网联运营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智
能网联运营部总经理兼任数据价值部总经理,2021年10月起任公司副
总经理至今。
杜阿卫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杜阿卫先生持有公司6,000股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9.73万股股票期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巴勇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巴勇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共事业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巴勇先生简历如下:
巴勇,男,1975年5月出生,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塑
性成型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
任公司管理软件事业ERP部副部长、PDM产品部部长、项目管理部负责
人、软件研发服务中心项目管理部部长职务。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
任公司智能网联示范区项目组常务副组长(专职)(2019年4月更名
为智能网联示范区管理中心),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示范
区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起任公司公共事业部授权负责人。
巴勇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巴勇先生除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73万股股票期权
外,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分工情况,决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年度目标薪酬进行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独立董
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12,363.96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137,616.88万元,2022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104,521.12
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751.24万元。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见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