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及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24日15:00在长春市净月区百合街启 明软件园A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万才先生亲自出 席并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 表股份200,009,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62%,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55,53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 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共 10人,代表股份1,155,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 本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吉林功承律 师事务所郝志新、杨金鑫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 果为:赞成200,008,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15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3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200,008,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 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表 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15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3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该议案表决 结果为:赞成200,008,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15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3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许万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2)选举曲红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3)选举郭丹蕾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4)选举閤华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5)选举袁兴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6)选举田继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 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表 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衍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2)选举刘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3)选举赵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推荐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人选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徐利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2)选举苑野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吉功意字〔2023〕第 10029号)。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