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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聚力: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4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ST聚力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2020年12月
3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
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智剑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25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代表公司股份
281,32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850,870,049股的33.0634%。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5,319,995股,占公司总
股本850,870,049股的30.006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股东1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06,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65%。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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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4,147,19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2.2401%。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对所审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罢免张楚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144,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798%;反对8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1,1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965,19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51%;反对82,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10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蒋丽敏、谢天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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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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