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2-07-15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022 年半年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2022 年 0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盈利:1,8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49.6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4.35%-50.49%
盈利:1,600.00 万元–2,30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792.7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6.62%-52.0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 元/股–0.03 元/股 盈利:0.0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公司订单量较上年同期下
降;同时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仍维持在高位,对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产
生了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腾讯”)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点我”)、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
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 261,032,468.74 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
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
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基于该案件的事实,经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意见,公
司截至目前未就该案件计提相关损失和负债。二审法院目前尚未对本案做出判决,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认定:美生元 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和应收账款,导致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
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
罚,公司已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截
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已受理投资者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未计提与此相关
的预计负债。如公司在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报出日前收到了法院受理投资者
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对法院已受理诉讼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进行估计,
并作为期后调整事项补充计提预计负债。
3.公司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公司财务
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
露。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