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3〕50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公司或公司)转来的 《关于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 问询函〔2023〕第 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聚 力文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 留 意 见 主 要 涉 及 诉 讼 事 项。 根 据 一 审 判 决 , 你 公司 需 对 金 额 26,103.25万元的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你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并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 决,故未对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请补充披露: (1)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和 合理性,预计二审判决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 的 影 响 。 请年审会计师对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 表明确意见,并说明相关事项对 2022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 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 表示意见的情形。(问询函第 1 条) (一) 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和 合理性,预计二审判决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已征询相关法学专家和 经办律师的专业意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中国商法学 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 学李建伟教授对本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论证并出具了论证意见。与会专家认为:聚 力文化公司所提供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专项财务资料综合多个方面的财务 第 1 页 共 13 页 记载及审计结果,已表明聚力文化公司与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生元信息)之间往来款项记载是比较清晰的、各自财产也是独立的基本事实, 达到了一人公司就其财产独立的证明标准。一审法院认定的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 三被告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财务混同的行为要件。同时,公司提供的证据还集中 反映了聚力文化公司作为母公司持续地为美生元信息及点我信息提供经营资金 支持,主观上不存在恶意利用子公司独立人格的故意,客观上不存在滥用法人独 立人格、损害包括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腾讯)在内债权人的 利益的事实,所以也不符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结果要件。据此,就现有证 据而言,聚力文化公司不应就美生元信息债务承担法人人格否认项下的连带责任。 公司经办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首先,公司法禁止母子公司之 间人格混同,并非禁止母子公司之间进行资金往来。相反,母子公司之间基于股 权上的关联性,发生资金往来更具有商业合理性。因此,在认定人格混同时,关 键不在于是否存在资金往来,而在于资金往来是否清晰地通过账目的方式进行了 反映,是否能够区分母子公司之间的财产情况。该案一审阶段聚力文化公司所提 交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专项财务资料,都能够清晰真实地反映其与美生元 信息各自有完整且独立的财务制度和财务账册,二者之间只要发生资金往来或代 付垫付,都会及时、准确地通过财务凭证、财务账册进行记录和反映,并在审计 中如实体现。关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两公司之间垫付房租、水电等经营 性费用,这些款项的垫付与正常的借贷并无本质区别,无论是垫付款还是拆借资 金,也不管金额大小,聚力文化公司及美生元信息都在各自会计账簿上进行清晰、 明确地记载,恰好证明双方不存在发生财务往来但不做财务记载的混同行为。 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书、律师说明函等,公司认为:公司与苏州美生元信息财 产独立,不存在财产混同;公司与苏州美生元信息之间的财务往来并非财产混同 行为,也未造成苏州美生元信息财产不足以清偿北京腾讯债务的后果。所以,公 司不应就苏州美生元信息向北京腾讯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该诉 讼事项未计提相关损失。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该诉讼案件进行判决, 公司无法获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故公司认为,未计提预计负债,具 有合理性。 (二) 请年审会计师对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第 2 页 共 13 页 定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相关事项对 2022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 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 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 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11 号— —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第十四条规定,如果以前针对上期财务 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且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仍 未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北京腾讯起诉点我信息、美生元信息和聚力文化公司的诉讼事项,该事项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预计负债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产生影响,且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等错报不会影响聚力文化公司退 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我们对聚力文化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事项 在本期仍未解决。因此,我们对聚力文化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 见。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充分、恰当,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的情形。 (三) 核查过程及结论 我们对公司上述事项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向公司了解上述北京腾讯诉讼事项的背景和进展,以及公司对此诉讼事 项不计提预计负债的理由; 2. 向经办律师访谈,了解其对北京腾讯诉讼事项的专业意见,并获取相关 说明; 3. 取得法律专家论证意见,了解相关专家对上述北京腾讯诉讼事项的专业 意见; 4. 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九民纪要》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腾讯起诉点我信息、美生元信息和聚力文化公司的 第 3 页 共 13 页 诉讼事项,该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预计负 债和未分配利润项目。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我们对聚力文化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事项在本期仍未解决。因 此,我们对聚力文化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的依据充分、恰当, 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二、关于货币资金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86 亿元,报告期内委托理 财发生额 1.83 亿元;现金流量表中,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期发生额为 7.33 亿 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情况, 说明主要委托理 财产品的选择依据,你公司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 控 制 度及 执行情况 ; (2)结合货币资金、财务费用、理财产品金额等情况,说明理财投资收益 率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 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2 条) (一) 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情况,说明主要委托理 财产品的选择依据,你公司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1.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情况,及主要委托理财产品的选择 依据 公司综合考虑理财产品的风险、支取灵活性、回报率等方面后,选择委托理 财的类别。2022 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年化 收益率在 3%左右、期限为 15-90 天不等。本期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购买金额(万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天数 元) 公司稳利 21JG6552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2 年 1 月 7 日 30 (1 个月看跌网点专属) 公司稳利 21JG6570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1JG6594 期 浙江帝龙新 1,500.00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2 年 1 月 2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材料有限公 公司稳利 21JG6602 期 司 1,300.00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2 年 1 月 2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15 期 1,0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52 期 1,500.00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第 4 页 共 13 页 购买金额(万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天数 元) 公司稳利 22JG3077 期 2,500.00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03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 年 3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37 期 1,000.00 2022 年 3 月 7 日 2022 年 4 月 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54 期 1,000.0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71 期 1,000.00 2022 年 3 月 22 日 2022 年 4 月 22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214 期 1,500.00 2022 年 4 月 11 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25 期 1,000.00 2022 年 4 月 25 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5005 期 500.00 2022 年 4 月 29 日 2022 年 7 月 5 日 60 (五一特供)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000.00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61 期(1 个月看涨网点专 800.00 2022 年 5 月 16 日 2022 年 6 月 17 日 30 属) 利多多公司稳利 海宁帝龙永 21JG6549 期(1 月看 1,500.00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2 年 1 月 7 日 30 孚新材料有 跌) 限公司 公司稳利 21JG5001 期 1,500.00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 年 5 月 7 日 90 (1 月特供) 公司稳利 21JG6571 期 1,100.00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90 公司稳利 21JG6586 期 800.00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52 期 1,000.00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6218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4 月 6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廊坊帝龙新 公司稳利 22JG3162 期 材料有限公 1,100.00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司 公司稳利 22JG3205 期 1,200.00 2022 年 4 月 6 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07 期 1,100.00 2022 年 4 月 18 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200.00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75 期 1,100.00 2022 年 5 月 24 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1JG6570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30 公司稳利 21JG6571 期 2,000.00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90 成都帝龙新 公司稳利 21JG6586 期 1,500.00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 30 材料有限公 公司稳利 22JG3015 期 2,0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30 司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39 期 1,000.00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52 期 1,500.00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第 5 页 共 13 页 购买金额(万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天数 元) 公司稳利 22JG3077 期 1,500.00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03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 年 3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5003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4 月 1 日 30 (2 月特供) 公司稳利 22JG3154 期 1,500.0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62 期 2,000.00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79 期 800.00 2022 年 3 月 24 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205 期 1,000.00 2022 年 4 月 7 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07 期 1,500.00 2022 年 4 月 20 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15 期 2,000.00 2022 年 4 月 22 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25 期 800.00 2022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000.00 2022 年 5 月 11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75 期 2,000.00 2022 年 5 月 25 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30 (1 个月看跌网点专属) 公司稳利 21JG3577 期 1,500.00 2022 年 5 月 25 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 90 (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1JG6580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 14 (14 天) 公司稳利 21JG6571 期 2,500.00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90 (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15 期 6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16 期 1,0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4 月 7 日 90 (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5003 期 帝龙新材料 500.00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4 月 1 日 30 (2 月特供) (临沂)有 公司稳利 22JG3162 期 限公司 2,200.00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205 期 1,500.00 2022 年 4 月 7 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15 期 2,200.00 2022 年 4 月 21 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800.00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75 期 2,200.00 2022 年 5 月 24 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款) 合 计 73,300.00 2022 年下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回报率整体下行、且波动较大。而公司与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协商后的协定存款利率提高至 2.5%。与结构性存款相比,协定 存款使用更灵活、风险更小、回报率偏低但差异不大。故存量理财产品到期后, 公司不再认购理财产品,改为存放协定存款。 第 6 页 共 13 页 2. 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1) 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对合理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理财行 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约定如下: 1) 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 ① 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及投资需求,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执行; ② 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③ 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 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 对于理财权限的规定 ① 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 值的比例在 5%以下的,由董事长审批; ② 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 值的比例不超过 30%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上述金额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 上述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 对于理财管理的规定 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的财务状 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董事长审核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2) 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理财产品认购已经按规定进行审批;审计部已经按规定履行 了监督职责。 综上所述,公司已制订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该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 (二) 结合货币资金、财务费用、理财产品金额等情况,说明理财投资收益 第 7 页 共 13 页 率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 情形 2022 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为 3%左右、期 限为 15-90 天不等。2022 年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及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购买天数 理财产品金额 理财投资收益 年化收益率 1 15 天 1,000.00 0.97 2.33% 2 30-32 天 62,200.00 162.26 3.13% 3 60 天 500.00 2.54 3.05% 4 90 天 9,600.00 76.91 3.20% 合计 73,300.00 242.68 可见,公司理财投资收益率合理。 公司已在年报中准确披露期末资金受限情形,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资 金受限情形。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不存在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 占用的情形。 (三) 核查过程及结论 1. 向公司了解本期理财投资计划、对委托理财的选择依据,了解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相关的内控制度; 2. 获取货币资金、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明细,匡算理财投资收益率; 3. 实施银行函证程序,结合银行回函检查资金是否受限; 4. 抽查本期大额银行流水,检查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往来。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该制度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 公司的理财投资收益率合理,不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以及被控股 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三、关于非经常性损益 年报显示,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担保损失 318.50 万元。请说明上述 担保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关联关系、担保金额、 审议及披露情况;并结合以前年度发生情况,说明将该项目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3 条) 第 8 页 共 13 页 (一) 请说明上述担保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关 联关系、担保金额、审议及披露情况 2019 年,公司原子公司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帝龙)的下属 子公司苏州齐思妙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齐思妙想)向石嘴山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申请 3,000.00 万元人民 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苏州齐思妙想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2)及《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020 年 6 月,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因金融借款纠纷起诉苏州齐思妙想、公 司和余海峰,公司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 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2020)宁 01 民初 572 号)、《民事起诉状》等司法 文件。因苏州齐思妙想未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请求银川中 院判决:解除 2019 年 6 月 26 日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苏州齐思妙想签订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苏州齐思妙想偿还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本金 3,000.00 万元 及至实际还清之日起的利息;公司、余海峰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 2021 年 6 月,公司收到银川中院《民事判决书》((2020)宁 01 民初 571 号), 银川中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如下:1.苏州齐思妙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偿还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2.聚力文化公司、余海峰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聚力文化公司、余海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苏州齐思妙想信息追偿;4.驳回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 案受理费由苏州齐思妙想、聚力文化公司、余海峰负担。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诉讼事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高院) 提起了上诉。2022 年 7 月,公司收到宁夏高院《民事判决书》((2022)宁民终 235 号),宁夏高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指 第 9 页 共 13 页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2)。 (二) 结合以前年度发生情况,说明将该项目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依据及合 理性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 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公司担保损失 318.50 万元,系公司为原 子公司苏州齐思妙想进行贷款担保产生的本期利息,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 具有偶发性,不属于经常性损益,故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有合理性。 (三) 核查过程及结论 我们对公司上述事项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向公司了解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担保案诉讼事项的背景和进展; 2. 获取并查看法院判决书,并根据判决条款测算担保损失金额。 经核查,我们认为:担保损失 318.50 万元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具有 偶发性,不属于经常性损益,故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坏账准备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 301.68 万元, 期末余额 1,364.11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的具 体情况、判断依据,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问询函第 4 条) (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的具体情况、判断依据,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的具体情况、判断依据 2022 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01.68 万元,其中包含本期计提的 303.80 万元,以及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单项计提的 2.12 万元。本期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判断依据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单位名称 计提依据 (元) (元) 例(%) 常州环亚绿创商贸 多次催要未果,已确定 1,757,800.95 1,757,800.95 100.00 有限公司 不能追回 第 10 页 共 13 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单位名称 计提依据 (元) (元) 例(%) 成都乐静家具有限 涉及诉讼,按照客户预 1,125,967.00 1,125,967.00 100.00 公司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 成都蓝点新材家具 涉及诉讼,按照客户预 115,000.00 115,000.00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 佛山市拉格格住宅 涉及诉讼,按照客户预 39,255.00 39,255.00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 小 计 3,038,022.95 3,038,022.95 100.00 2.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在稳定拓展业务的同时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已制定严格销售收款 政策,通过定期关注客户的经营状况、积极催收回款等方式加强销售回款管理。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2022 年末,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为 86.70%,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1,460.18 万元,占比 13.30%,其中 1,265.95 万元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 核查过程及结论 1. 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 2. 复核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 组合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单独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判断; 3. 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结合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和 替代测试程序,评价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 通过企查查网站,检查应收账款客户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破产或者失 信被执行等情况; 5. 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6. 分析长期挂账应收账款的未收回原因及其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五、关于在建工程减值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中临沂项目期初余额 432.8 万元,本期增 加 74.82 万元,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387.6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15.67 万元, 计提原因为资产长期闲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临沂项目的整体投资金额、累计 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主要用途、长期闲置的原因,期末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第 11 页 共 13 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5 条) (一)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临沂项目的整体投资金额、累计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主要用途、长期闲置的原因,期末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2 年度,临沂项目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土方和待安装设备两类。两类在建 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整体投资 本期转入 累计转入 在建工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金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程余额 临沂项目 其中:在建土方 115.67 115.67 115.67 待安装设备 387.60 317.13 74.82 387.60 387.60 4.35 关于在建土方项目,公司原计划对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进行扩产, 并开展了前期土方工程。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2022 年末公司暂无厂房新 建计划,导致在建土方项目闲置,故对在建土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关于待安装设备,均系截至 2022 年末已经到货、未完成安装调试的设备。 设备到货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金额暂估计入在建工程,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 转入固定资产。期初待安装设备已基本于 2022 年度安装完成并转入固定资产, 未出现闲置的情况,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期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二) 核查过程及结论 1. 取得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向公司了解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 2. 查看在建土方项目的最新情况,向公司了解在建土方项目长期闲置的原 因; 3. 获取并查看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合同、发票和验收单。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在建工程减值计提充分。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第 12 页 共 13 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大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 晗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