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9-00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 第 55 号)。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合并范围的调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 等主要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等进行业绩“大洗澡”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公司合并范围的调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8 年 9 月 25 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区法院”)裁 定受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破产清算 一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指定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担任华东重工管理人。管 理人成员全部由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的人员担任,公司不是管理人成员,与管理 人无关联关系,也不能控制管理人。2018 年 10 月,管理人全面接管华东重工后, 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包括决定其内部管理事务和日常开支、管理和 处分其财产等职责。公司不再参与华东重工的管理,也不能继续对其业务和财产 实施控制,只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债权人身份参加债权人会议。因此, 2018 年 10 月管理人全面接管华东重工之后,公司调整合并报表范围,不再将其纳 入合并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对应收款项等主要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1 公司对应收款项主要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 备;对存货、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聘请具有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没有发生重大减值的,按照账龄 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个别认定计提坏 账准备。 因为子公司华东重工和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的生产与销售持续下滑,经 营困难,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均已资不抵债,公司预计对子公司的应收款项的收 回可能性极低。因此,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将应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 1、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25,961,421.19 11.78 25,961,421.19 100.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62,847,037.25 73.90 94,122,378.09 57.68 68,724,659.16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31,563,260.92 14.32 31,563,260.92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20,371,719.36 100.00 151,647,060.20 — 68,724,659.16 其中: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坏账准备情况 2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25,961,421.19 16.22 25,961,421.19 100.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03,409,140.58 64.60 57,944,277.72 56.03 45,464,862.86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30,707,737.43 19.18 30,707,737.43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60,078,299.20 100.00 114,613,436.34 - 45,464,862.86 2、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其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85,878,233.25 91.12 14,463,451.28 16.84 71,414,781.97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8,364,190.40 8.88 8,364,190.40 100.00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94,242,423.65 100.00 22,827,641.68 - 71,414,781.97 其中: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其坏账准备情况 3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432,037,780.84 76.43 432,037,780.84 100.00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32,837,801.06 23.50 13,890,481.85 10.46 118,947,319.21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413,846.49 0.07 413,846.49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565,289,428.39 100.00 446,342,109.18 - 118,947,319.21 3、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关联方其 他应收款情况如下表: 占其他应收 2017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日坏账 单位名称 账龄 款期末余额 单项计提原因 日余额 准备余额 的比例(%) 1 年 3,196,422.66 0.57 3,196,422.66 以内 1-2 年 115,613,043.91 20.45 115,613,043.91 华东重工 子公司经营困难 2-3 年 20,000,000.00 3.54 20,000,000.00 4-5 年 180,000,000.00 31.84 180,000,000.00 小计 318,809,466.57 56.40 318,809,466.57 1-2 年 7,880,000.00 1.39 7,880,000.00 2-3 年 26,518,314.27 4.69 26,518,314.27 荣成市弘久锻铸 3-4 年 10,720,000.00 1.90 10,720,000.00 子公司经营困难 有限公司 4-5 年 68,110,000.00 12.05 68,110,000.00 小计 113,228,314.27 20.03 113,228,314.27 合计 432,037,780.84 76.43 432,037,780.84 (三)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等进行业绩“大洗澡” 的情况 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华东重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其坏账准备情 况如下表: 2017 年 12 月 31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单位名称 账龄 单项计提原因 日余额 余额的比例(%) 日坏账准备余额 1 年以内 3,196,422.66 0.57 3,196,422.66 1-2 年 115,613,043.91 20.45 115,613,043.91 华东重工 2-3 年 20,000,000.00 3.54 20,000,000.00 子公司经营困难 4-5 年 180,000,000.00 31.84 180,000,000.00 小计 318,809,466.57 56.40 318,809,466.57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华东重工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减值情况如下 表: 被投资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值准备余额 华东重工 153,676,125.00 153,676,125.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公司已对华东重工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全 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在母公司当期的个别报表上进行反映,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 进行了披露。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由于抵消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上 述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其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减值准备,在编制合并报表 时进行了抵消。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再合并华东重工的资产负债表,仅合并其 2018 年 1~9 月份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合并范围变化,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合 并抵消的对华东重工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2 亿元所形成的内部未实现损失,在 2018 年度合并利润表转为已实现的坏账准备损失,抵减了本期净利润。公司三季 报披露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1.8~2.2 亿元,加上上述 3.2 亿元损失后,本次业绩预告 修正的亏损区间为 5.0~6.0 亿元之间,不存在通过突击计提大额坏账准备、资产 减值损失等进行业绩“大洗澡”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5 的问询函>的复函》。 二、请结合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情况,说明 2018 年 10 月 27 日进 行年度业绩预计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前述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损益的 影响,公司年度业绩预计是否合理、谨慎。 回复: 2018 年 9 月 25、26 日,经区法院裁定受理华东重工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 胶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18 年 10 月,管理人全面接管了华东重工。因此, 在 2018 年 10 月 27 日进行年度业绩预计时,公司已经预见到由于合并范围变化,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的对华东重工的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 准备将在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予以披露。但是,对于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时这部 分坏账准备损失的具体处理方法,相关准则没有予以明确规范。公司财务人员在 查阅有关资料并征询专业人士意见后,按照不经合并利润表而是直接反映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的办法处理,在三季报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时未将其考虑在亏损之内。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年审会计师的建议,基于谨慎原则将 3.2 亿元损失计入当期合 并利润表予以充分披露,从而导致报告期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出现较大差异。 三、请补充披露公司主要诉讼的进展情况以及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确认的完 整性和准确性。 回复: (一)主要诉讼的进展情况 1、公司与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借款纠纷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9 月 21 日 、 12 月 19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收到重大诉 讼材料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107)。截至 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该案未有新进展。 2、公司与高金科技合同纠纷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21 日、2019 年 6 1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的《关于收到仲裁材料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8、2019-002)。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该案未有新进展。 3、公司与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柳州正菱鹿寨水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购买设备分别向威海市交通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贷 款,由公司为柳州正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鹿寨水泥提供反担保。因柳州正菱未 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被银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公司向威海市交通银行代偿 2,131,600 元,向威海市商业银行代偿 5,483,100.00 元。因柳州正菱未按约定还款。 公司已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柳州正菱两宗土地。2014 年 9 月 11 日,威海 中院作出民事判决,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5 日向威海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移交 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2018 年 7 月 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柳州正菱集团有限 公司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担任重整管理人。公司已依法申报 债权。 4、江苏一重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与公司、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案。江苏一重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公司、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合 同约定,未按期交货为由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将涉案设备作退货处理,公司、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返还货款、承担 银行利息、经济损失及诉讼费、保全费,涉案金额约 517.00 万。2018 年 12 月 20 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签订的《购销合同》,江苏一重数控机 床有限公司退还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机床,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返 还货款 285 万元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5、公司与山东弗斯特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16 年 3 月 17 日 公司以山东弗斯特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为由向经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 付货款 10,669,630.69 元。该案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开庭,2016 年 9 月 13 日经区 7 法院作出判决,山东弗斯特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偿还机床款及利息。因未发现有可 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终结,如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将再次申请执行。 6、宣家鑫与公司纠纷案。宣家鑫以公司未返还增发保证金为由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双倍返还股份认购保证金 2,000 万 元,保证金对应的利息、违约金 1,086,944.44 元,并承担仲裁费。2018 年 2 月 2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返还保证金 10,000,000 元,支付利息 185,452.05 元,驳回宣家鑫其他仲裁请求。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宣家鑫签订《执行和解 协议》,分期支付共计 1,013 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公司已支付全部款项, 该案已结案。 (二)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确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公司涉及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 证等。针对或有事项,公司与法律顾问等相关专业人士充分进行沟通,区别其可 能产生的结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如果满足确认负债的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不 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按照信息披露规范进行披露。 2017 年 8 月 9 日,南京华嘉数控有限公司以陕西盛泽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侵权为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陕 西盛泽与华东数控机床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 100 万元、承担律师 费 2 万元及案件受理费。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律师询证函回函确认预计 负债 20 万元。该案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开庭,西安中院驳回南京华嘉的诉讼请求。 南京华嘉上诉至陕西省高院,2018 年 10 月 10 日陕西省高院做出判决,判令华东 机床公司停止侵权、支付南京华嘉 3 万元、承担诉讼费 8000 元,陕西盛泽不承担 责任。目前,据悉南京华嘉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公司暂未收到相关材 料。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确认其他预计负债,预计负 债的确认完整、准确。 8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