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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数控: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9-03-2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19JNA2001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
数控或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 XYZH/2019JNA20011 号带强调事项段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出具的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1、强调事项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 所述,华东数控 2016 年度亏
损,2017 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资产处置收益,2018 年度继续亏损。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299.27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6,959.96 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
动负债 46,039.01 万元。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13.73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43,246.23 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 24,161.87 万元。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57,499.57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0,745.80 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 28,617.52 万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之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出具了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审计意见。


    二、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华东数控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三、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事项主要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事宜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在华东数控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中,上述事项的披露不存在明显违反公司遵循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
露规定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华东数控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毕 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丰全



           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