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0-04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
号)。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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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
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0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
股份 82,555,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847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4 人,代表股份 4,742,7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42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7 人,代表股份 87,298,42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901%。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
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542,0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426%;
反对 2,695,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75%;弃权 6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716,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1.7652%;反对 2,69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23%;弃
权 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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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
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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