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宋希亮)2022-04-2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
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 2021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
要求,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任期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届满,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 月 2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财务
总监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
1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事项;紧密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将掌握的情况和个人建议及时与董事长或管理层进
行沟通。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 2021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能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调查,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
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
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2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任期已
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职。本人希望公司继续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
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职
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述职人:宋希亮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