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 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姜爱丽、石贵泉、包敦安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