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升达林业: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3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4-07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昌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光强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250,862,426.23          2,608,462,030.37        2,608,462,030.37                -1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0,796,448.29            828,152,044.08          828,152,044.08                      0.3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3,342,695.88                    -26.63%         583,261,242.55                  1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3,597.08                    -42.36%            9,554,623.26                 30.4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169,753.86                     38.30%          -79,135,247.01             -13,575.5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4,566,955.44                  24.5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8                    -42.42%                   0.0149                3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8                    -42.42%                   0.0149                3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9%                    -0.22%                    1.15%                    0.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处置升达广元、升达达州股权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929,796.97
                                                                                              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76,209.49 本期政府补贴摊销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199.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1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61

合计                                                                        88,689,870.27                   --


                                                          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11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四川升达林产工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33%    214,438,823                   0 质押                 131,024,600
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昌政              境内自然人             4.46%     28,676,702         21,507,526 质押                   28,676,701

董静涛              境内自然人             1.32%      8,462,474          6,346,855

向中华              境内自然人             0.96%      6,191,157          4,643,368

李燕                境内自然人             0.67%      4,296,000                   0

张昌林              境内自然人             0.58%      3,706,237          2,779,678

招商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3,500,000                   0
限公司

赵玉涛              境内自然人             0.42%      2,674,000                   0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财富 3 期
指定型结构化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5%      2,246,786                   0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安淑华              境内自然人             0.33%       2,117,815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14,438,823 人民币普通股          214,438,823

江昌政                                                                   7,169,176 人民币普通股            7,169,176

李燕                                                                     4,296,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96,000



                                                      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赵玉涛                                                                   2,67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74,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 3 期
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2,246,786 人民币普通股         2,246,786
托计划

安淑华                                                                   2,117,815 人民币普通股         2,117,815

董静涛                                                                   2,115,619 人民币普通股         2,115,619

周静云                                                                   1,961,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1,900

赵延学                                                                   1,956,945 人民币普通股         1,956,94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
明                                 东和董事;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

                                   1、公司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54,640,000 股
                                   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9,798,823 股,
                                   实际合计持有 214,438,823 股。2、公司股东赵玉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94,5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股外,还通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79,500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实际合计持有 2,674,000 股。3、公司股东周静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
                                   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61,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961,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动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与年初对比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减少 77.22%,主要为本期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2、预付账款增加 53.83%,主要为经营性预付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增加 1281.29%,主要为本期出售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形成的股权转让尾款及原对升达广元、升达达州的债权
在股权转让后内部转为外部。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66.91%,主要为达州、家居等项目投产后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5、投资性房地产减少 52.59%,主要为因经营需要收回部分对外出租办公楼。
6、固定资产减少 58.82%,主要为本期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7、在建工程增加 157.30%,主要为本期燃气在建项目增加所致。
8、无形资产减少 46.08%,主要为本期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38.63%,主要为本期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318.20%,主要为燃气项目工程性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减少 40.80%,主要为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12、应付账款减少 59.39%,主要为本期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3、预收款项减少 31.78%,主要为本期部分订单到交货期。
14、应交税费增加 108.68%,主要为收入增加后经营性税费增加所致。
15、应付利息减少 99.57%,主要为去年有短期融资券利息,今年短期融资券兑付后减少利息。
16、其他应付款增加 99.06%,主要为与外部单位往来款项增加。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83.40%,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减少 100%,主要为短期融资券本期兑付减少所致。
19、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 58.59%,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减少所致。
20、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510.63%,主要为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二)本年 1-9 月利润表项目与去年同期对比说明:
1、销售费用增加 46.64%,主要是本期市场投入增加及前期在建项目竣工后销售费用增加。
2、管理费用增加 56.93%,主要是去年同期广元、达州及家居项目未正式生产,管理性支出较少。
3、财务费用增加 30.02%,主要是融资成本增加及去年部分项目在建,利息资本化,今年全部费用化。
4、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71.17%,主要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及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5、投资收益增加 579.19%,主要是本期转让升达达州及升达广元股权增加投资收益。
6、营业外收入下降 54.90%,主要本期收到政府补贴减少。
7、营业外支出下降 86.19%,主 要本期加强管理减少了营业外支出。
8、所得税费用增加 71.06%,主要本期税前利润增加。
9、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124.36%,主要系本期投资收益增加而增加了营业利润。


                                                        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0、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31.79%,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收益增加而增加了利润总额。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30.42%,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收益增加,相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三)本年 7-9 月利润表项目与去年同期对比说明:
1、营业成本下降 32.34%,主要原因为本期地板产品成本控制较好。
2、资产减值损失下降 224.88%,主要原因在于本期收回前期款项减少所致。
3、营业利润增加 55.47%,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地板成本降低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4、营业外收入减少 73.84%,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增值税退税及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增加 141.20%,主要在于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增加了营业外支出。
6、所得税费用减少 99.22%,主要在于本期税前利润减少所致。
7、净利润减少 52.98%,主要原因在于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42.36%,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利润的减少。

(四)本年 1-9 月现金流量表项目与去年同期对比说明:

1、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 50.93%,主要本期实际交增值税减少。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1346.58%,主要是本期收到升达广元、升达达州支付转让前经营欠款。
3、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30.06%,主要去年有预交税费。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155.75%,主要是经营性往来增加。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处置升达广元、升达达州股权款。
6、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去年发行了短期融资券,今年到期支付。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50.93%,主要本期应付票据减少。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 76.87%,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增加。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36.55%。主要本期应付票据减少,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2014 年 04 月 23 日
                                                                  网(公告编号:2014-022)。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2014 年 06 月 03 日
                                                                  网(公告编号:2014-034)。

公司转让升达广元和升达达州 100%股权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2014 年 06 月 20 日
的事宜                                                            网(公告编号:2014-04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2014 年 06 月 27 日
                                                                  网(公告编号:2014-04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2014 年 08 月 01 日
                                                                  网(公告编号:2014-054)。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14 年 04 月 23 日
                                                                  网《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2014 年 07 月 03 日
                                                                 网(公告编号:2014-04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2014 年 09 月 17 日
                                                                 网(公告编号:2014-073)。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四川升达林产
                                     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四川升达 避免与公司同        2007 年 10 月 01
                                                                                                            履行中
                                     装饰装修工程     业竞争。          日
                                     有限责任公司、
                                     江昌政、江山

                                     四川升达林产
                                     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四川升达 规范和减少关        2007 年 10 月 01
                                                                                                            履行中
                                     装饰装修工程     联交易。          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有限责任公司、
                                     江昌政、江山

                                                      承诺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董事、监事、高                                        承诺人任职董
                                                      的股份不超过
                                     级管理人员江                                          事、监事、高级
                                                      其持有股份总      2007 年 10 月 01
                                     昌政、董静涛、                                        管理人员期间、 履行中
                                                      数的 25%;离职 日
                                     向中华、江山、                                        离职后六个月
                                                      后半年内,不转
                                     张昌林                                                内。
                                                      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2007 年 11 月 1                                       该承诺目前尚
                                                      日,四川锦丰纸                                        在履行中。公司
                                                      业股份有限公                                          于 2009 年 4 月
                                     四川升达林产
                                                      司同中国光大      2008 年 01 月 22                    2 日承担此项担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工业集团有限
                                                      银行成都分行      日                                  保责任,并于同
                                     公司
                                                      签署 950 万借款                                       年 5 月下旬向
                                                      合同,同日,本                                        成都市中级人
                                                      公司与中国光                                          民法院提起诉

                                                           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大银行成都分                                讼追偿。截止
行签订《保证合                              2009 年 6 月 30
同》,为该笔借                              日,公司承担锦
款提供保证担                                丰担保事项损
保。该担保具体                              失合计
情况已在公司                                8,319,705.46
的《招股说明                                元。2009 年 6
书》中详细披                                月 30 日,公司
露。截止 2009                               控股股东升达
年 3 月 31 日该                             集团根据承诺
借款余额为 750                              承担上述担保
万元。针对上述                              损失,向公司支
担保,本公司控                              付 8,319,705.46
股股东四川升                                元保证金。2013
达林产工业集                                年 3 月 15 日,
团有限公司承                                成都市中级法
诺"上述对外担                               院下达民事判
保事项如造成                                决书"(2009)成
升达林业的损                                民初字第 589
失,其全部损失                              号",法院裁定
及相关法律责                                如下:一、锦丰
任均由本公司                                纸业于判决生
予以承担"。                                 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偿还本公
                                            司本金 750 万
                                            元及逾期利息
                                            等合计 799.12
                                            万元;二、锦丰
                                            纸业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支付本公
                                            司上述 799.12
                                            万元产生的资
                                            金占用费;三、
                                            温江区金锦苑
                                            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温江区锦
                                            苑活动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对
                                            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目前,上述


   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款项尚在追偿
                                                           中。根据相关规
                                                           定,控股股东升
                                                           达集团因承担
                                                           本次担保所造
                                                           成损失而向本
                                                           公司支付的保
                                                           证金列入公司
                                                           其他应付款,待
                                                           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损失金额
                                                           最终确定后,相
                                                           应计入资本公
                                                           积金。

               关于柬埔寨林
               业项目,升达集
               团承诺:1、承
               诺柬埔寨林业
               项目(本项目含
               建设年产 5 万立
               方米实木坯板
               生产线工程及
               2.26 万公顷橡
               胶种植工程,其
               中橡胶种植工
               程实施林行间
               种木薯过渡型
               种植业务。)不
四川升达林产
               生产、开发任何 2012 年 04 月 22
工业集团有限                                               履行中
               与升达林业产      日
公司
               品构成竞争或
               可能竞争的产
               品,且不与升达
               林业发生任何
               不公允的关联
               交易,且升达林
               业每年向本项
               目采购相关原
               材料产生的关
               联交易额占公
               司当年同类原
               材料采购总额
               的比例不高于
               30%。2、保证


                 1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的
                                                    独立性。3、保
                                                    证不以任何形
                                                    式占用公司的
                                                    资金。4、保证
                                                    不会以任何方
                                                    式要求或促使
                                                    公司为升达集
                                                    团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

                                                    在完成约定购
                                                    回证券交易到
                                                    期购回时,升达
                                     四川升达林产   集团承诺:在本
                                                                     2014 年 03 月 06 2014 年 9 月 6
                                     工业集团有限   次增持(购回)                                     履行完毕
                                                                     日              日
                                     公司           完成后的 6 个
                                                    月内不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50.00%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190.68    至                     1,786.02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90.68

                                                    剥离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减少经营亏损及财务费用,新投业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暂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
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事项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151,050.00        10,129,000.00            -10,151,050.00       -10,129,000.00            0.00                    0.00
 中核算的对成都亚商
 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德阳市恒泰天然
 气有限公司、马尔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10,151,050.00        10,129,000.00         10,151,050.00           10,129,000.00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的权益性投资追溯调
 整至“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核算

                    合计                        10,151,050.00        10,129,000.00                0.00                    0.00           10,151,050.00           10,129,000.00

调整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2014 年 9 月 30 日金额

 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33%                             10,000,000.00                                                              10,000,000.00

                                                                                         1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德阳市恒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15.00%                                129,000.00                                                                 129,000.00

 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0.62%                                                                         22,050.00                         22,050.00

 合计                                                                           10,129,000.00                             22,050.00                        10,151,050.00

母公司报表

                                                        调整前金额                                     调整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整事项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0.00                    0.00
 资”中核算的对成
 都亚商新兴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的权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性投资追溯调整至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核算

 合计                                      10,000,000.00        10,000,000.00                   0.00                   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调整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201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2014 年 9 月 30 日金额

 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33%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不产
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1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