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18-14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的《通知》,因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
团”)的股权关系和董事任职情况发生变更,升达集团与向中华、董静涛的一致
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一致行动关系产生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 升达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江昌政、江山、向中华、
董静涛的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升达集团 190,614,183 25.34%
江昌政 28,676,702 3.81%
江山 504,000 0.07%
董静涛 690,854 0.09%
向中华 6,191,157 0.82%
合计 226,676,896 30.13%
升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昌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山先生系江昌政之
子;此外江昌政、江山、向中华为公司董事并持有公司股份,同时为升达集团董
事和股东;董静涛系升达集团董事和股东,同时亦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升达集团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 向中华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
一、 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
1、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原因
(1)2018 年 11 月 16 日,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
(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海南)”)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保和堂(海南)协议受让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合计
持有的升达集团 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动。同时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将不再通过升达集团间接控制上市
公司股份,在公司中拥有的权利合计为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4.79%的股份。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126)、《关于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
《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8-137)等公告。
(2)2018 年 11 月 23 日,升达集团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向中华不再担任
升达集团董事,董静涛不再担任升达集团董事长。
(3)2018 年 11 月 23 日,向中华、董静涛将持有的升达集团股权转让给保
和堂(海南),不再是升达集团的股东,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不再具有股
权控制关系。
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综上,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已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
十三条对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情形,其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
因上述江昌政、江山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因此江昌政、江山与升达集团的一
致行动关系仍然保留。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江昌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向中华仍直接持有公司 6,191,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2%;董静涛仍直接持有公司 690,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