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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南: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9-08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明良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

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

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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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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