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南: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作为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切实
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
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
关鉴证等服务,聘期一年。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具体审
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立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1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管委员(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 2019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的注册
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立信事务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4.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7.06 亿元。2018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近 1 万家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 56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
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 2018 年度,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积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事务所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
2020 年 1-3 月 5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券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魏琴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8
签字注册会计师 夏育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8
质量控制复核人 孙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2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魏琴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4 年 1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2
姓名:夏育新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2 年 7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孙峰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8 年 9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拟续聘立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询了立信事务所的业务规模、职业质量和社会
形象等信息,查验了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
了立信事务所 2019 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鉴证、咨询等服务情况,并召开专
门会议予以审议,认为: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
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
提议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
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0 年
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立其担任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关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该聘请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3、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等材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