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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华 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1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24-02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建生                           杨秀芬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
 办公地址                                                    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层                              7层
 传真                                                        0591-87812085                    0591-87812085
 电话                                                        0591-87987972                    0591-87987972
 电子信箱                                                    CIO@nhd.com.cn                   counselor@nhd.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模式是以数据研究为基础的互联网营销业务,包括全渠道电商销售服务、产品研发及营销服务和数字

营销服务等。公司于 2023 年正式完成全方位战略转型,剥离亏损的超市、百货等传统零售业务,聚焦以全资子公司久爱

致和为经营主体的互联网营销主业。久爱致和自成立至今十余年,始终致力于通过一站式的数字营销整合解决方案及服




                                                       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务实现客户商业价值最大化,提升客户的互联网品牌影响力以及电子商务市场份额,并连续 4 年逆势实现规模及利润增

长。

       1、全渠道电商销售服务

       公司为合作品牌搭建包括官方旗舰店、自营店、专卖店等在内的互联网销售渠道,深度挖掘并动态分析行业及店铺

经营数据,开展互联网品牌及产品定位、线上全渠道营销策划,提供包括供应链管理等在内的全链条一站式的全渠道电

商销售服务,并以营销效果为核心进行监测,以数据化工具为基础,整合分析销售运营过程获取的数据,持续优化迭代

整体服务。公司与行业头部品牌以及京东、天猫、抖音、快手、拼多多、唯品会、微信视频号等主要电商平台建立了深

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1)电商零售

       公司深入布局酒类、水饮、日化、母婴等行业赛道,积淀了跨行业的电商销售运营能力和资源,全链路、多样化的

业务组合充分发挥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形成了较强的抗风险、抗周期能力。其中,在优势酒类板块,公司已持续多年位

居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唯品会等电商平台综合酒类品牌运营商头部阵列。公司酒类行业合作品牌包括泸

州老窖、山西汾酒、五粮液、青岛啤酒、习酒、郎酒、古井贡酒、水井坊、茅台保健酒、劲牌、红星、竹叶青、杏花村、

张裕、毛铺、奔富、红魔鬼等,拥有前述品牌的线上经销商或运营服务商资质;其他行业品牌包括云南白药、伊利(液

奶、金典、安慕希、舒化、谷粒多、优酸乳、欣活、QQ 星)、金佰利、芳芯(femfresh)、美加净、碧缇丝(batiste)

等。

       (2)直播电商及短视频

       公司深度布局直播电商及短视频赛道,依托货品、场域、人群的极致匹配,以全方位、全链条一站式供应链服务,

通过品牌直播间、自营矩阵直播间、达人运营分销等渠道开展直播电商及短视频业务,在杭州、北京等电商核心城市布

局面积近 4000 平的直播基地、41 个直播间。公司与五粮液、泸州老窖、古井贡酒、习酒、茅台保健酒、竹叶青、青岛

啤酒等头部品牌合作,通过运营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渠道的品牌直播间开展店播;通过打造“酒连酒”、“聚酒”

等自有商号直播间矩阵、自主孵化主播开展店播;通过与垂类 MCN 机构、达人主播合作等方式开展达播。公司不断加强

供应链体系,拓宽产品品类,增加产品数量和 SKU,定制包销产品收入占比持续提升。

       2、产品研发及营销服务

       基于跨行业、跨品类服务优势和消费者深度洞察能力,借助多年来与头部品牌的深度合作基础,持续为消费者定制

化开发优质酒类商品,满足品牌线上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品牌方合作研发包括泸州老窖“六年窖头曲”、“老窖世家”

系列酒、茅台集团“茅仙”等定制产品,成功实现全渠道线上销售,把握多元化消费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

平。同时,持续探索和加大对“酒连酒”、“聚酒”等自有线上连锁商号的品牌投入,逐步形成未来发展的第二增长曲

线。

       3、数字营销服务



                                                       2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以数据研究为基础,依托自研营销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久爱智行”和人才势能,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深度洞

察行业数据及消费者需求,持续提升和客户的深度交互,为合作品牌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整合营销、视觉营销、品效协同

全域投放、短视频内容生产、私域会员管理及售前售后服务等,以效果为闭环,持续优化迭代整体服务能力,助力合作

品牌在产品研发、爆款打造、用户拓新复购上持续突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元

                                                                       本年末比上年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956,908,54      2,674,162,32     2,673,975,05                      4,572,980,71      4,560,245,10
 总资产                                                                      10.58%
                         3.44              3.38             5.18                              0.06              2.86
 归属于上市公
                 1,626,490,55      1,456,897,26     1,456,577,95                      1,058,484,95      1,060,274,79
 司股东的净资                                                                11.67%
                         9.01              4.06             6.69                              2.62              2.42
 产
                                                                       本年比上年增
                                               2022 年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823,921,61      3,021,899,37     3,021,899,37                      5,032,128,15      5,032,128,15
 营业收入                                                                    -6.55%
                         0.91              7.18             7.18                              5.07              5.07
 归属于上市公
                 200,737,573.      204,797,058.     204,769,264.                      17,003,061.9      18,792,901.7
 司股东的净利                                                                -1.97%
                           53                92               01                                 6                 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200,996,192.      67,091,359.9     67,091,359.9                      16,111,554.4      10,351,964.4
                                                                            199.59%
 非经常性损益              84                 9                9                                 9                 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177,228,678.      23,150,901.7     23,150,901.7                      240,950,565.      240,950,565.
 的现金流量净                                                               665.54%
                           72                 5                5                                19                19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28              0.3               0.30         -6.67%            0.03                0.0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8              0.3               0.30         -6.67%            0.03                0.0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2.97%         16.66%               16.66%          -3.69%           1.65%               1.82%
 产收益率

    2023 年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8.24 亿元,同比增长 27.7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17 亿元,同比增
长 27.48%。

    因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完成向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出售持有的零售业务板块 11 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2022 年数据
包含零售业务 2022 年 1-3 月数据及处置传统零售子公司股权收益,故 2023 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净利润同比略有下降。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解释了“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并允许
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执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在合并北京玖施
酷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中,仅合并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无形资产部分,与现行的合并报表理论存在差异。同时,
年报时对无形资产的减值以及对应的股权转让款的估计不足,与当时的实际状况存在差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
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了本公司在相应期间的无形资产、其他应付款、资产减值损失及管理费用等。具体详见公司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77,416,896.38         632,110,037.96          656,314,813.55         858,079,86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710,310.13         34,777,868.61           60,724,823.65            41,524,571.1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3,432,518.89         35,106,932.62           60,680,764.69            41,775,976.6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14,904,867.92        -289,787,218.12          21,361,715.26            30,749,313.66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普通股股        26,525    一个月末       25,905   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东总数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华都实
 业集团股    境内非国
                              17.59%          126,607,339.00                      0.00   不适用               0
 份有限公    有法人
 司
             境内自然                                                                              68,456,38
 倪国涛                       11.96%           86,074,988.00             64,556,241.00   质押
             人                                                                                            8
             境内自然
 陈发树                        8.16%           58,778,367.00                      0.00   不适用               0
             人
 福建新华
 都投资有    境内非国
                               5.87%           42,282,000.00                      0.00   不适用               0
 限责任公    有法人
 司
 杭州瀚云
 新领股权
 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
                               4.75%           34,228,194.00                      0.00   不适用               0
 合伙企业    有法人
 (有限合
 伙)
 阿里巴巴
 (成都)    境内非国
                               4.75%           34,228,194.00                      0.00   不适用               0
 软件技术    有法人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洪泽君                        3.33%           24,000,000.00                      0.0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陈志勇                        2.42%           17,415,172.00                      0.00   不适用               0
             人
 新华都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领航员
             其他              1.10%            7,901,300.00                      0.00   不适用               0
 计划(四
 期)”员
 工持股计
 划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大成中
 证 360 互   其他              0.83%            6,008,200.00                      0.00   不适用               0
 联网+大数
 据 100 指
 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1、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系新华都集团法
                           定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发树先生和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志勇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2、杭州瀚云和阿里巴巴成都为一致行动人;3、公司未知其
 致行动的说明
                           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公司股东洪泽君先生实际持有 24,000,000 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情况说明(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4,000,000 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股东名称(全      本报告期新增/退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称)                出                                                                 量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新华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领
 航员计划(四       新增                            0                0.00%                 0             0.00%
 期)”员工持股
 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
 成中证 360 互联
                    新增                            0                0.00%                 0             0.00%
 网+大数据 100 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
 厦门博芮东方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芮东方价值     退出                            0                0.00%                 0             0.00%
 12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UBS AG             退出                            0                0.00%                 0             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1),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8,335,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719,922,983 股的 1.16%,

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5,100 万元(含交易费用)。

    3、2023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爱致和(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4、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公司全资孙公司西藏聚量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得补助资金 2,151.30 万元。

    5、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7